以斯拉:罪恶不能姑息
我们看《以斯拉记》第十章,看看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后是如何看待并对付与外邦女子通婚的罪的。首先,他有一个整体的观念。这里面记载了八十六个与外邦女子通婚的人,你也许会说:跟所罗巴伯回归的有上万人,跟以斯拉回归的也有上千人,最后数来数去不过有八十几个人犯罪而已,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对整个以色列人的影响有这么深吗?这是一个关键的地方,今天大家一定要知道,教会也是如此。你不要以为在教会里有一个人犯罪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在神的观念里面教会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犯罪就会把整体败坏!以斯拉很清楚这一点,他知道那八十六人的罪就像酵母一样会不断地扩散,最后败坏掉整体,非常严重。可就算是以斯拉清理完了这些罪,三十年之后尼希米回归耶路撒冷的时候同样的问题还在不断地发生。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后来的人心里面没有一个整体的观念,依然认为有那么几个人犯罪没有什么了不起。
第二,以斯拉在处理这个罪时采取了毫不妥协态度。他所采取的方法,叫做“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3节)"。把妻子休了,生的孩子不要了,你能够接受吗?我自己必须承认这对我很困难,但这就是以斯拉处理罪的态度。同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今天的教会会怎样?如果有教会的牧师告诉你,要离弃你娶的外邦的妻子、离弃你的孩子,我相信这个牧师大概会被赶出教会。所以弟兄姐妹,我们今天要在这一章里学到两个功课:第一,是整体的圣洁;第二,在整体圣洁的过程当中,如果有罪就必须去处理。你千万不要说:哎呀,耶稣的宝血涂抹了这罪,就没有事情啦!罪是一定要除去的,弟兄姐妹必须拥有以斯拉这种对待罪、处理罪毫不妥协的态度,这样,“神的烈怒就转离我们了(14节)"。